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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限货车司机难再“逍遥”
发布时间:2013-5-3发布人:admin

从4月1日起山东省高速公路对货车按重量收费

   山东省交通厅对外公布,从4月1日起,山东省高速公路执行新的通行费收费标准,和原收费标准相比,新的收费政策有较大调整,货车计重收费方式由车公里改为吨公里,并取消了部分客车的月票优惠。新的计重收费标准执行后,总体收费水平保持不变,但超限运输加收通行费力度进一步加大。
   据山东省交通厅有关负责人解释,按照新规定,高速公路计重基本费率定为0.08元/吨公里。根据实际车货总质量,小于或等于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收;10吨以上至49吨的车辆,按0.08元/吨公里线性递减到0.03265元/吨公里的费率计收;车货总质量不足5吨的,按5吨计收;收费金额不足15元的,按15元计收。高速公路特大桥?穴隧道?雪计重基本费率为1.5元/吨车次。根据实际车货总质量,小于或等于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收,10吨以上至49吨的车辆,按1.5元/吨公里线性递减到0.714元/吨公里的费率计收;车货总质量不足10吨的,按10吨计收

    齐河讯  4月1日,山东省高速公路“吨公里”计重收费新标准正式实施。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生的这种“千元巨变”,使得一些车辆装载超限的货车司机目瞪口呆,难再“逍遥”。
    4月2日凌晨3时许,一辆车号为鲁P55×××的六轴大货运煤车驶入济聊高速齐河南收费站下车道。当扩音器提示“请交纳通行费3055元”时,该车司机十分震惊,失声喊道:“有这么多吗?是不是搞错了?我前天还从这下的高速,才交了400多元啊!”见此,收费员耐心向司机解释:该车总重95.4吨,超限94.7%,4月1日前对超限50%到100%的车辆只加收通行费标准的1.5倍,而现在按新标准(超限0%到100%的车辆,超限超载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线形递增至6倍计收通行费)需加收2845元,总计3055元,确凿无误。虽然明白了收费新标准,但这名司机仍有些不知所措。最终,他交足了通行费才得以离开。
    据统计,截至目前,济聊高速齐河南收费站的超限车流量较新标准实施前明显降低了10%。超限车少了,车在路上跑得更加轻松、安全了。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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